GB 18394--2001
前言
本標準的第3章和4.2.1條為強制性條文,其余為推薦性條文。
本標準與 GB 9959.1-2001《鮮、凍 片豬 肉》、GB 9959.2-2001《分 割鮮、凍豬瘦 肉》、GB 9961-2001((鮮、凍胭體羊肉》,GB 17238-1998《鮮、凍分割牛肉),GB 16869-2000《鮮、凍禽產(chǎn)品》配套使用。
本標準由國家國內(nèi)貿(mào)易局提出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國家國內(nèi)貿(mào)易局肉禽蛋食品質(zhì)量檢測中心(北京)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金社勝、阮炳琪、劉文娟、吳愛華、趙志云、曹賢欽、王貴際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畜禽肉水分限 GB 18394-2001
Permitted level of moisture in meat
of livestock and poultry
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標、測定方法等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鮮凍豬肉、牛肉、羊肉和雞肉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(gòu)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
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9695.15-1988 肉與肉制品水分含量測定
GB/T 9695.19-1988 肉與肉制品取樣方法
3 畜禽肉水分限f指標
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標見表1
表1
品種
|
水分含量,%
|
豬 肉
牛 肉
羊 肉
雞 肉
|
≤ 77
≤ 77
≤ 78
≤ 77
|
4 樣品制備
4.1 抽樣
按 (GB/T 9695.19 規(guī)定的方法執(zhí)行。
4.2 試樣制備
4.2.1 鮮肉:將剔除脂肪、筋、膜后的肌肉組織用絞肉機(孔徑不大于4 mm)至少絞兩次。絞碎的樣品應保存于密封容器中。
4.2.2 凍肉:自然解凍,并記錄解凍前后的樣品質(zhì)量m,和m2(精確至0.01 g),解凍后的樣品按4.2.1
處理
5 測定方法
5.1 干燥箱干燥法(仲裁法)
按 GB/T 9695.15 規(guī)定的方法測定。
5.2 紅外線干燥法(快速法)
5.2.1 原理
用紅外線加熱將水分從樣品中去除.再將干燥前后的質(zhì)量差計算成水分含量。
5.2.2 儀器
紅外線快速水分分析儀:水分測定范圍0%-100%,讀數(shù)精度0.01%,稱量范圍(0-30)g,稱量精度1 mg
5.2.3 測定
5.2.3.1 接通電源并打開開關(guān),設(shè)定干燥加熱溫度為105℃,加熱時間為自動結(jié)果表示方式為0%-100%.
5.2. 3.2 打開樣品室罩,取一樣品盤置于紅外線水分分析儀的天平架上,并回零。
5.2.3. 3 取出樣品盤,將約5.00g按本標準4.2.1制備而成的樣品均勻鋪于盤上,再放回樣品室。
5.2.3.4 蓋上樣品室罩,開始加熱,待完成干燥后,讀取在數(shù)字顯示屏上的水分含量。在配有打印機的狀況下,可自動打印出水分含量。
6 結(jié)果表述
6.1 鮮肉的水分含量按4.3 或4.4的測定值報告結(jié)果。
6.2 凍肉的水分含量x按式計算:
式中:x —凍肉的水分含量;
m1—解凍前樣品質(zhì),g;
m2—解凍后樣品質(zhì),g;
c—解凍后樣品的水分含量,%。